
中国共产党第十三次全国代表大会于1987年10月25日至11月1日在北京举行。参加这次大会的正式代表1936人,特邀代表61人(出席大会开幕式的共1953人),代表着全国4600万名党员。
此外,全国人大常委会党外副委员长、全国政协党外副主席、各民主党派、全国工商联负责人和无党派爱国民主人士、少数民族和宗教界人士96人列席了大会,并有中外记者(其中包括1名台湾记者)400多名采访了大会。
为了继续发展这种良好的局面和深化改革,中共中央决定召开党的十三大。审议(1)听取和审查党的第十二届中央委员会的报告;(2)审查中央顾问委员会的报告;(3)审查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的报告;(4)审议并通过了《中国共产党章程部分条文修正案》;(5)选举第十三届中央委员会,新一届的中央顾问委员会,新一届的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

邓小平主持了大会的开幕式。赵紫阳向大会作了《沿着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道路前进》的工作报告。报告共分为7个部分:(1)历史性成就和这次大会的任务;(2)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和党的基本路线;(3)关于经济发展战略;(4)关于经济体制改革;(5)关于政治体制改革;(6)在改革开放中加强党的建设;(7)争取马克思主义在中国的新胜利。
报告指出,这次大会的中心任务是加快和深化改革。改革开放是振兴中国的唯一出路,是人心所向,是大势所趋,不可逆转。报告第一次系统地阐述了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理论,并指出我国正处在社会主义的初级阶段。这个论断包括如下两层含义:第一,我国社会已是社会主义社会,我们必须坚持并且不能离开社会主义;第二,我国的社会主义还处在初级阶段,我们的一切工作都必须从这个实际出发,而不能超越这个阶段。

报告认为,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不是泛指任何国家进入社会主义都会经历的起始阶段,而是特指我国在生产力落后,商品经济不发达条件下建设社会主义,客观必然要经历的特定阶段。我国从50年代生产资料私有制的社会主义改造完成,到社会主义现代化的实现,至少需要上百年时间,都属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

大会讨论并通过了关于十二届中央委员会报告的决议、关于党章部分条文修正案的决议、关于中央顾问委员会工作报告的决议、关于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工作报告的决议。大会还首次采用差额选举的方式选出了由175名中央委员和110名候补中央委员组成的第十三届中央委员会;选举出了由200人组成的中顾委和69人组成的中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