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教育实践活动扎实开展、取得实效,根据省委教育工委《关于认真开展好民办高校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通知》,现就指导工作制定如下方案:
一、时间安排
从2014年3月开始,至9月基本结束。
二、指导内容
指导组按照“通知”要求和第二批活动的总体部署,结合《河北省社会组织党员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实施方案》要求,紧紧依靠学校党委,围绕活动基本环节,围绕重点任务,确保规定动作到位,确保推进措施。具体为:
1、3月下旬和4月初,收集各学校活动实施方案,动员大会时间和地点,参会人员和数量,书记动员讲话。
2、4月10日前,各学校召开动员大会,指导组参加各校动员大会。
3、在学习教育、听取意见阶段,指导组将指导学校开展好第一阶段学习教育和征求意见活动,协助学校党委寻找问题和差距。
4、5月上旬,收集各学校征求意见梳理稿、了解学校筹备专题组织生活会情况,为参加学校生活会做准备。(撰写民办学校学习教育、听取意见阶段活动开展小结)
5、5月中下旬,在查摆问题、开展批评环节参加各学校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组织生活会,收集学校生活会专题报告(撰写民办学校组织生活会总体情况报告)。
6、6月份,整改落实、建章立制阶段,重点了解和收集学校整改落实情况,指导学校党委围绕阵地建设、制度建设、师德师风建设方面,为广大师生办实事办好事。
7、7、8月份各学校继续落实整改方案,参加社会实践活动等公益事业情况。
8、9月初了解各学校活动开展整改情况资料,收集学校活动总结大会时间、地点。
10、9月下旬撰写民办学校教育实践活动工作总结。
三、有关要求
1、指导组要全程参与民办学校教育实践活动的动员会、组织生活会及总结大会。
2、要及时、准确下发上级有关文件,传达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活动开展的相关要求。
3、指导学校开展既要尽力而为,也要量力而行,坚持务求实效原则。
4、指导学校始终坚持边学边改,立改立行,重在自我完善自我提高。
民办高校实践活动关键节点报送指导组材料明白纸
1、4月初,上报学校活动实施方案、动员大会时间和地点,参会人员和数量,书记动员讲话。
2、5月初报送征求意见梳理稿。
3、5月中旬上报学校专题组织生活会召开时间地点。
5、5月底上报学校专题组织生活会总结。
6、6月初,上报整改落实、建章立制方案。
7、暑假前报送整改落实阶段小结
8、7月8月学校组织社会实践活动,继续深入推进活动整改项目。
8、9月初上报学校教育实践活动整改总体情况和教育实践活动工作总结。
9、对学校教育实践活动开展进行总结,上报召开总结大会时间、地点等。
指导组办公室电话:66005812 邮箱:mbgxzdz@163.com
办公地点:中山西路449号教育厅11楼西北角1118号
指导组成员及联系方式
常新平 省委教育工委党校副校长 电话:66005556
熊远春 政策法规处调研员 电话:66005087
崔玉伟 思政体卫处副调研员 电话:66005200
王兰秀 河北经贸大学办公室秘书 电话:660058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