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阳集团tyc官网入口学生工作处
各二级学院:
为充分发挥国家奖学金的激励导向作用,激励在校学生勤奋学习、努力进取、全面发展,根据财政部、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印发《关于调整高等教育阶段和高中阶段国家奖助学金政策的通知》(财教〔2024〕181号)和太阳集团tyc官网入口《关于印发国家奖、助学金实施细则的通知》(院学〔2020〕9号)文件精神,现将我校2023—2024学年国家奖学金的提标扩面名额评审工作通知如下:
一、国家奖学金的名额及标准
2023-2024学年学校提标扩面名额为13名,奖励标准为每人每年10000元。
二、国家奖学金的奖励对象
国家奖学金用于奖励在校的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第二学士学位)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学生中特别优秀的符合学校奖学金申请条件的学生。
三、申请国家奖学金的基本条件
申请国家奖学金需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三)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四)在校期间勇于创新,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特别突出;
(五)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学习刻苦,成绩优异,学习成绩和综合测评成绩排名均处于本专业年级前10%,学习成绩排名靠前者优先;
2.学习成绩排名和综合测评成绩排名均未进入本专业排名前10%的,但学习成绩排名和综合测评成绩排名均在前30%以内的学生,确实在其他方面表现非常突出,可申请国家奖学金,但需提交详细的证明材料。其他方面表现非常突出是指在道德风尚、学术研究、学科竞赛、创新发明、社会实践、社会工作、体育竞赛、文艺比赛等某一方面表现特别优秀。
四、申请流程
(一)对于学习成绩和综合测评成绩排名均处于本专业年级前10%的参评学生,需将成绩单、个人申请书、荣誉证书随《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见附件1,每人限1页,正反面打印)同时上交(本年度必须获得过荣誉,助学金、励志奖学金不在范围内);学习成绩和综合测评成绩排名未进入本专业前10%但在前30%以内的参评学生,除需上报《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成绩单、个人申请书、荣誉证书以外,还需上报在道德风尚、学术研究、学科竞赛、创新发明、社会实践、社会工作、体育竞赛、文艺比赛等某一方面表现特别优秀的详细证明材料。对于该类学生,如无相关材料证明其在其他方面有特别突出表现,学校将认定该学生不具备获奖资格。
(二)《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国家奖学金提标扩面拟推荐申请学生汇总表》于11月1日下午3点前报送至学生工作处资助办公室,电子版发送至邮箱1491128804@qq.com。
(三)学校将对二级学院拟推荐申请学生组织答辩,答辩安排另行通知。
(四)答辩结束后,评审委员会将根据现场答辩成绩,结合候选人上交的纸质材料进行综合评分。最终根据综合评分,从参与评选的候选人中差额选出13名推荐至河北省教育厅参与国家奖学金提标扩面名额评选,并对推选人员名单进行公示。
(五)学校国家奖学金评审委员会审查国家奖学金候选学生材料,提出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建议名单,报学校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审定后,学校资助办公室将在学校相关网站上公示5个工作日,若有异议,可向学校资助办公室反映,电话:13731167116,电子邮箱:hbkxzzb@qq.com。
五、注意事项
(一)《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统一使用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制定的表格,各学院(系)要组织学生严格按照填写说明规范填写,不得更改表格内容或使用自制表格。
(二)按照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要求,今年将继续使用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信息系统本专科资助子系统,需要按规定格式报送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信息。
资助办公室
2024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