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5年春季学期国家助学金发放工作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辅导员:
为做好2025年春季学期国家助学金发放工作,根据河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5年春季学期民办高校国家资助资金发放工作的通知》(冀教资助便函〔2025〕5号)文件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学院要严格审核本学院上报的所有资助信息,坚决杜绝虚报、错报和漏报现象。各班级需认真核查受助学生信息,统一使用指定银行卡发放助学金(2022级中信银行卡,2023级建设银行、工商银行,2024级根据二级学院使用相应银行,请按年级正确提供银行卡)。
二、各学院要及时、准确地将受助人员的情况作摸底排查,对已给予纪律处分的学生要取消本学期国家助学金资格;对已经确定获得国家三金的,事后查实有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学校规章制度、相关材料弄虚作假的,予以追回已发金额并依据相关规定进行处理。对不符合资助政策(包含退学、休学、入伍)的学生要及时报学生工作处资助办公室,由学生工作处资助办公室统一将名额重新分配。对二级学院不能提供正确学生受助信息、银行预留信息失效(更换过手机号、身份证过期、身份证信息更新等)提供睡眠卡号(长期不用自动冻结的卡),影响发放助学金的将对二级学院进行考核。对因不及时上报或工作失误导致数据失真的,要追究直接责任人的责任。
三、上报时间:各二级学院于2025年4月10日前填报《2025年春季国家助学金发放学生名单》经二级学院主要领导签字后一式两份报学生工作处资助办公室郑老师。电子版发邮箱:hbkxzzb@qq.com(邮件标题为:2025年春季国家助学金发放学生名单+二级学院名称)。
联系人:郑老师
联系电话:13731167116
资助办公室
2025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