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教育系统创先争优活动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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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设区市委教育党委(工委)、省属高等学校创先争优活动办公室:
按照省委活动办要求,全省以“激发斗志、创先争优”为主题,10月8日上午9:00统一组织开展“升国旗、唱国歌”主题活动,结合教育实际,各高校要通过以下措施抓好落实:
一是“升国旗、唱国歌”主题活动由学校统一组织。
二是在时间安排上,可随省统一时间举行,也可利用早操或课间操时间举行,日期定为10月8日不变。
三是在参加人员上,教职工党员、学生党员都要参加,有条件的可组织师生员工全员参加。要保证参加人数和秩序,并确保安全。
四是在活动形式上,学校党委书记讲话,创先争优活动办公室主任主持仪式,并分别安排一名党员教师、一名学生代表发言。
五是在组织方式上,创先争优活动办公室牵头,党委办公室、学生工作处、组织部、宣传部等相关职能部门共同参与,协调做好具体工作,确保活动效果。
六是在活动宣传上,要充分利用校园网、校园广播、校报、橱窗等媒介展示活动图片、介绍活动开展情况,营造浓郁的活动氛围。活动当天要将活动图片在校园网发布。我办将通过浏览各地各学校主页了解活动开展情况。
各市教育党委(工委)要结合本地情况,对市属各级各类学校“升国旗、唱国歌”活动做出具体安排部署。
全省教育系统创先争优活动办公室
二〇一〇年九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