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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普遍开展党员领导干部点评创先争优工作的通知
太阳集团tyc官网入口   2011-06-07 08:00:00 作者:唐老师 来源:党政办

  

冀教创先办[2010]14号
 
各设区市委教育党委(工委),省属各高等学校党委:
开展领导点评工作,是中央和省委关于落实党员领导干部抓创先争优活动责任的明确要求,是推动创先争优活动有力有序开展的重要举措。根据省委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关于普遍开展党员领导干部点评创先争优工作的通知》(冀创组[2010]40号)要求,现就教育系统领导点评工作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1.确保全面覆盖。2011年1月31日前,全省教育系统各级党组织书记都要进行点评,每个基层党组织和每名党员都要被点评。把日常点评与定期点评结合起来,今后对基层党组织及其书记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情况的点评,每半年至少进行一次。
2.领导带头点评。各设区市委教育党委(工委)、省属各高等学校党委及其领导班子成员要对分管单位和联系点创先争优活动情况进行点评。党委(党组)书记要带头对所属单位党组织抓创先争优活动情况进行点评。点评可结合基层党建述职或其他专题会议进行。各级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对联系点创先争优活动情况进行点评。
3.搞好基层点评。基层党委书记对所属党支部及书记创先争优情况进行点评。党支部书记对本支部每名党员创先争优情况进行点评。各级党员领导干部都要自觉接受所在党支部的点评。
二、点评内容
1.对各级党委(党组)点评的主要内容。(1)组织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情况;(2)活动取得的成效和特色;(3)落实领导干部特别是党委(党组)书记抓创先争优活动责任的情况;(4)存在的问题和努力方向。
2.对基层党组织点评的主要内容。(1)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总体情况;(2)推动中心工作和落实重点任务的成效;(3)开展“百千万”工程和“对标纲要、认责承诺”等活动情况;(4)加强党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5)党群共建创先争优情况;(6)存在的问题和努力方向。对基层党组织书记,主要点评其带头创先争优和组织党员开展创先争优的情况。
3.对党员点评的主要内容。(1)参加创先争优活动的情况;(2)践行承诺、岗位争优的情况;(3)联系群众、服务群众的情况;(4)存在的问题和努力方向。
三、点评方式
1.集中点评。通过召开支部党员大会、支部委员会或基层党组织书记会议等形式,对基层党组织、党员进行点评。必要时,可以召开专门会议进行点评。
2.现场点评。各级党员领导干部可在深入调查研究、听取工作汇报、召开座谈会和走访慰问时,结合实际情况,即时对基层党组织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情况进行点评。
3.个别点评。各级党组织负责人通过面对面交流等方式,对所属基层党组织负责人、党员进行点评。对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有差距的单位和薄弱环节,也可专门约谈,提出问题,督促整改提高。
4.随机点评。根据工作需要,采取随机抽样的方法,确定点评对象,对一些单位进行点评。
四、组织领导
1.确保点评质量。点评前要深入调查研究,对点评对象创先争优活动情况做到心中有数。点评要实事求是、言之有物,既要肯定成绩,又要指出存在问题,指明努力方向,增强点评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2.注重搞好结合。区别不同单位和党员的情况,采取符合实际的方式进行点评。当前,正值岁末年初,点评可与组织生活会、年度考核、民主评议党员结合进行,确保点评工作落到实处。注意通过点评发现典型、营造氛围,及时研究解决存在的问题,使点评的过程成为鼓舞士气、推动创先争优的过程。
3.强化督促检查。各级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和办公室要采取集中调度、明察暗访、编发简报、定期通报等形式,对开展领导点评的情况进行督促检查。为及时掌握进度情况,各设区市委教育党委(工委)、省属各高等学校党委请于2011年1月14日、1月29日前,分别填报一次《创先争优活动领导点评情况统计表》,报省教育系统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点评结束时,要形成专题报告一并报送。
 
附:创先争优活动领导点评情况统计表
 
 
 
河北省教育系统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
 二〇一〇年十二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