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 北 省 教 育 系 统 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 文 件
冀教创先办〔2011〕6号
各设区市委教育党委(工委),省属各高等学校党委:
为贯彻落实好省委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关于推进窗口单位和服务行业创先争优活动的指导意见》,切实搞好教育系统窗口单位和服务部门的创先争优活动,结合教育实际,现就做好教育系统窗口单位和服务部门创先争优活动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体
各级教育机关、各级各类学校中直接接待和服务群众的窗口单位和服务部门的党组织和党员。
二、活动目标
教育系统窗口单位和服务部门开展创先争优活动,要紧紧围绕“学纲要,促发展,创先争优上水平”的活动主题,按照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服务人民群众、加强基层组织的总体要求展开,努力实现以下目标要求:
(一)在促进发展上创先争优。着眼于推进“科学发展、加速转型”这一中心任务,认真落实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全面提高河北教育科学发展水平,争创一流业绩。
(二)在服务群众上创先争优。不断优化窗口设置,面向基层和群众的办事窗口、各级行政服务中心等健全完善,服务设施配套齐全,服务水平优质高效,群众满意程度得到提升。
(三)在建设队伍上创先争优。选派政治素质高、工作能力强、经验丰富的业务骨干担任窗口单位的工作人员,切实加强理想信念、群众观念和职业道德教育,加强业务知识、政策法规和服务技能培训,打造一流服务队伍。
(四)在提高效能上创先争优。完善办事制度,改进工作流程,提高服务质量,着力解决“办事难”、“多头跑”等问题,努力做到程序简、时间短、服务优,党员干部在服务中当好先锋、做好表率。
三、主要载体
窗口单位和服务部门要在认真落实中央和我省关于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总体要求的基础上,重点组织开展五项活动,使这些单位的创先争优工作更具特点,更有实效。
(一)公开承诺。3月底之前,所有纳入活动范围的窗口单位和服务部门都要进行公开承诺,党组织重点围绕服务内容、标准、程序、时限等作出承诺,党员干部围绕提高办事效率、立足岗位创先争优作出承诺。党组织和党员承诺要通过电子显示屏、展板、手册等多种方式向服务对象公开。4月初,全省教育系统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对全系统窗口单位和服务部门公开承诺进行专项督导检查。
(二)亮牌示岗。重点组织“三亮”活动。(1)亮服务流程。制定科学高效的办事流程,并通过适当方式公开工作流程和办事要件,方便群众了解、办理业务。(2)亮人员身份。工作人员要佩戴党徽、团徽、胸卡,将姓名、职务等信息向群众公开,强化自我约束,激发创先争优的自觉性和主动性。(3)亮党员形象。通过设立党员责任区、党员示范岗、党员先锋岗等,激励党员发挥模范带头作用。亮牌示岗要与公开承诺同步进行,3月底之前各地各单位都要完成这项工作。
(三)夺旗争星。各行业各系统要积极开展“群众满意窗口”、“业务能手”和“服务标兵”等评选表彰活动,通过组织业务技能大比武、服务质量提升年、岗位创新创先创优促进“夺旗争星”活动的开展。积极开展“推荐身边的优秀共产党员”活动,增进广大党员和职工创先争优的内在动力,推进行业系统创先争优活动深入开展。
(四)群众评议。各地各学校要采取聘请形象监督员和行风评议员、设置意见箱或电子测评系统、推行网上投票、邀请“两代表一委员”评议、开展社会满意度调查等方式,组织开展窗口单位和服务部门的群众评议工作。年底之前,要以服务对象为主体,进行一次集中评议。评议结果较差的,由上级党组织负责人联系,进行专门整顿。
(五)评比表彰。“七一”前后,各地各学校要对教育系统创先争优活动中涌现出的先进典型进行广泛宣传,并择优向上级推荐。年底前,要结合群众评议和行风评议,结合各地各学校开展的业务评比活动,集中评选表彰一批先进单位、先进个人。
四、推进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各学校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要加强对窗口单位和服务部门创先争优活动的领导,党员领导干部要亲自抓点示范,加强对活动的协调、指导、督促和检查。有关行业和系统要进行专门安排部署,明确具体要求,各窗口服务单位党组织要认真组织实施,推动活动扎实开展。
(二)注重分类指导。要注意区别不同行业窗口服务单位的特点,制定具体可行的实施方案,设计争创载体,完善争创措施,从影响群众切身利益的突出问题抓起,确保活动取得扎实成效。
(三)推进党群共创。以党组织创先争优带动工会、共青团、妇联及其所联系的广大群众创先争优,积极推进党建带工建、带团建、带妇建,引导广大职工、团员青年和妇女立足本职岗位,争创一流业绩,形成党内创先带动社会创业、促进系统创佳、激发岗位创优的良好局面。
(四)建立长效机制。窗口服务单位要立足于科学发展,立足于服务群众,立足于加强基层组织建设,认真归纳总结活动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形成科学有效的制度,推动创先争优活动向深度和广度发展。
二〇一一年三月十一日
主题词:创先争优 窗口建设 通知
抄送:厅直属中专学校
厅内抄送:委厅领导 机关各处室 各直属事业单位
河北省教育厅办公室 2011年3月11日印 (共印150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