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 北 省 教 育 系 统 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文 件
冀教创先办〔2011〕10号
各设区市委教育党委(工委),各高等学校党委:
按照省委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全省教育系统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要求,为及时了解、掌握和反映教育系统各领域创先争优活动进展情况,总结、交流新鲜经验和有效做法,进一步加强对教育系统创先争优活动的指导,推动创先争优活动取得实效。现将信息报送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送要点
1、深入学习贯彻“两会”精神,组织动员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在推动“十二五”良好开局中创先争优情况。
2、结合全省教育工作会精神,组织动员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在贯彻落实国家和我省教育规划纲要,结合本单位中心工作,解决教育民生问题的创先争优情况。
3、在“三项教育”活动中,基层党组织和党员以“七个一”为基本方式开展创先争优情况。
4、深入推进窗口单位和党员先锋岗创先争优情况。
5、在创先争优活动中推进本区域和学校教育改革创新、促进教育科学发展情况。
6、在创先争优活动中加强基层组织建设情况。
二、报送要求
1.各地各高校要高度重视信息报送工作,党委负责同志应加强对本单位信息报送工作的领导,安排专人具体负责信息的收集、整理、编写和报送工作。
2.各地每周报送信息不少于2条,各高校每周报送信息不少于1条,字数一般不超过2000字。
3.报送信息要及时准确,内容真实可靠;要主题明确,重点突出,特色鲜明;要结合实际,确保质量;典型事迹材料要生动鲜活。
三、考核标准
1、按时保质报送信息一条记1分,被全省教育系统创先争优活动简报采用的信息,每条记5分。
2、被省委创先争优活动简报采用的信息,每条记10分。
3、被中央创先争优活动简报采用的信息,每条记20分。
4、被省级媒体采用的信息,每条记8分,被中央级媒体采用的信息,每条记15分。
5、全省教育系统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对各地各单位报送和采用信息情况向各单位主要领导进行通报。各地各单位信息报送、采用情况将纳入创先争优活动督导检查、评比考核内容。各地各单位可通过登录教育厅创先争优活动(专题专栏)网站http://www.hee.cn查询信息采用情况。
四、报送方式
各地各单位创先争优活动信息请以电子邮件形式报送至教育厅教育系统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联系人:邓港
联系电话:66005033
邮 箱:hbedu@126.com
二〇一一年三月二十一日
主题词:创先争优 信息报送 通知
抄送:厅直属中专学校
河北省教育厅办公室 2011年3月21日印 (共印120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