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为贯彻落实河北省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河北省教育厅《关于举办首届“新声”大学生语言文化艺术节的通知》(冀教语〔2018〕3号)文件要求,大力弘扬中华人文精神和社会主义先进文化,提升大学生语言文化素养与应用能力,学院决定举办首届“新声”大学生原创作品朗诵大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弘扬先进文化,共谱华夏新篇
二、活动要求
(一)作品要求
参赛作品要符合本届“新声”大赛主题,鼓励“原创”“改编”(影视剧或文学作品在舞台朗诵艺术形式上创新)的作品。要求具有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体现当代大学生的良好精神风貌。
参赛作品不得含有色情、暴力、反动或任何有悖社会主流价值的因素,不得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相抵触。参赛作品时长不得超过7分钟。
(二)参赛要求
每位选手参赛作品不得多于两个,且组合形式(合诵、读诵等)不能相同;每部作品的参赛人数不得超过6人。
选手可使用多种辅助手段,如配乐、视频等,可使用小型辅助道具,所有道具由选手自备。
三、活动安排
本次比赛由学院语言文字工作办公室主办,学生工作部、院广播站及搏浪苑协办,各二级学院承办。
比赛分初赛和决赛两个阶段。
1.初赛:各承办单位认真动员,组织学生积极参与,做好初赛作品的选拨,每个学院至少报送两个作品参赛,并于6月18日前将参赛作品的电子版及纸质版等材料按照文件要求统一交至一办209室。
2.决赛:主办单位同协办单位于6月19日-22日在四楼艺术中心进行决赛,评分标准见附表。
四、奖项设置
决赛评委将最终评选出校级一、二、三等及优秀奖,一等奖2名、二等奖3名、三等奖4名,其余为优秀奖。学院将为获奖者颁发证书(奖状)和奖品。一等奖获得者学院将上报省级参加评选。
附表:评分标准
fujian.docx
附件:关于举办首届“新声”大学生语言文化艺术节的通知(冀教语〔2018〕3号)
jijiaoyu.pdf
2018年5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