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阳集团tyc官网入口
实验室(实训室)安全隐患举报制度(试行)
一、总则
为进一步加强实训室安全管理,及时发现和处置实训室安全隐患问题,保障校园安全、师生生命安全和学校财产安全,落实实验室(实训室)安全工作群防群治举措,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4年度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工作的通知》(教科信厅函〔2024〕11号)和《河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4年度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工作的通知》(冀教高函〔2024〕21号)的文件精神,特制定本办法。
二、隐患举报
师生发现实验室(实训室)存在安全隐患时,有权向实验室(实训室)负责人、学校安全工作处、教务处实训中心举报。实验室(实训室)负责人、学校安全工作处、教务处实训中心接收举报后,要立即采取有效措施,整改安全隐患,并对举报进行登记、建档,视具体情况对举报人员给予表彰奖励。
三、举报内容
举报人举报事项应客观真实,对其提供举报材料内容的真实性负责;举报内容包括:发现安全隐患时间、所在楼宇、实训室房间号、隐患描述、照片、视频、文本等有关证明材料。
四、举报范围
实训室安全隐患,包括但不限于:实训场所环境(公共场所、消防通道等)安全与卫生、消防设施(烟感报警器、灭火器等)、应急系统(应急灯、应急喷淋等)、通风系统、水电安全(老化、短路、漏电、泄露等)、个人防护(实训服或防护服、防护眼镜、防护手套等)、实训废弃物管理、大型仪器设备管理使用、实训项目安全和操作培训等方面存在的、影响实训室安全的问题或事故隐患预兆,火灾、爆炸、易燃易爆等安全事故。
五、处理程序
对师生举报的安全隐患或上级批转的隐患举报,相关负责部门,必须认真受理,登记建档,安排责任人认真对照排查,对查实的隐患,要立即进行整改,确定整改措施、整改责任人、整改期限。不具排除条件的隐患要向分管领导报告,并做好记录。
六、举报方式
为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杜绝实验室安全事故,学校设置实验室安全隐患举报电话和邮箱,公布如下:
举报电话: 15032159823
举报邮箱: sjzkjxxzyxy2024@163.com
七 附 则
第二十九条 本办法由实训中心信息中心负责解释。
第三十条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2024年 5月 18日